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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/12/12 歌迷心情點播站-- 聽蔡康永的話,去看演唱會吧。。。

Source: BestShinhwa 討論區
作者:   十二月的亞熱帶 於 2007-12-12 10:34

以下藍色字體是蔡康永原文,紫色字體是十二月的亞熱帶親的文字

昨天在看蔡康永的書
就是那個和小S一起主持節目的人
(喜歡他,總覺得因為他是個同性戀者,便比一般的男人更多了一份細膩,懂得女人的心)
有一篇文章,覺得很棒,拿來分享一下


《演唱會》

親愛的寶寶:

  八個朋友,圍著大房子裏的大木頭桌,吃完布丁以後,開始說每個人去過的現場演唱會。
  沒有人夠老趕得上披頭四,但有人竟然聽過鮑勃·狄倫的現場,大家讚歎了一下。另外幾個人講起自己哭得最凶的演唱會,都不是很有名的。妮塔說起她在紐約一個荒廢劇院裏聽的那場演唱,她感動的不是主角,而是半途以神秘嘉賓身份現身的、當時一個剛從勒戒中心放出來、因為遺傳白化症而披著滿頭白髮的年輕女歌手。
  芮塔則說起一個喜歡單腳站立整場演唱會、瘋狂吹笛的吹笛手。
  “他們都只有名那幾年,後來就沒什麼人知道了,有名大概也不是太吸引他們的事吧。”她們說。
  我參加過的演唱會,全場最多人的大概六萬人,最少的大概八十人。每次我都好感動、好高興。我喜歡看幾萬個人接力地、把手上噴火花的火花棒一個接一個地散佈到全場都是。我喜歡在場裏擠滿快讓人窒息的熱情的時候,抽空抬頭看天上的星星。我也喜歡在小酒館裏看有的人醉著有的人吻著,聽著自己也醉了的滿頭白髮的歌手,在唱我怎麼聽都還是會流眼淚的歌。
    寶寶,我為什麼一直對電視很有戒心,是因為電視老是讓你以為,你聽過那個歌了,但其實你沒有聽過;老是讓你以為你看過那個人了,但其實你沒看過;老是讓你以為你知道災難與死亡了,但其實你不知道。
    我每次在現場感動得要命的事,後來再透過電視看到的時候,根本感覺不出來是同一件事情。電視好像漁網,把有生命的都攔截在網子的那一邊,到這一邊流出來的,都只是水而已。
    親愛的寶寶,將來如果有你喜歡的歌手,你要想辦法去聽他的現場演唱會,去跟其他和你一樣喜歡他的人在一起。你不知道那個歌手會有名多久,你也不知道他會願意活多久。你只能趁他還在的時候,讓他變成你回憶的一部分。
    有些人的生命沒有風景,是因為他只在別人造好的、最方便的水管裏流過來流過去。你不要理那些水管,你要真的流經一個又一個風景,你才會是一條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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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段:
《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》


如果你喜歡了一位男子,請你一定要去看一場他的演唱會,
親自去,要親眼看看他,好好看看他。
因為舞臺上的生命可能持續很久,也可能轉瞬即逝。
你不知道他是屬於哪一種。
你無法預測那發光發熱的時間究竟還有多少,
你猜不到下一秒他會消失到哪裡去。
你什麼都不知道,什麼都無法把握,
他是你感知世界裏無可取代的全部,
但他也是你未知世界裏永無交集的一點。

如果你喜歡了一位男子,請你一定要讓媽嗎知道,
因為媽媽是最愛你的人,而你也深愛著他。
一個很近一個很遠,
而你是將兩個無關聯的生命體糅合於同一空間的凝結點。
告訴她,你很喜歡他,甚至愛他,
也許不被理解,就算不理解,也落得個心安。
不需要太刻意太直接,可以是個簡單的暗示——
媽媽,看,覺得他怎樣?是很棒的一位歌手哦。
讓心愛的他若有若無自然而然的在親愛的媽媽眼裏浮光掠影而過,
留下片刻印象。

如果你喜歡了一位男子,
請你一定要為他寫一些文字,
不追求華美,不強求確鑿
只要輕省記錄你所有的思念與顫慄,
有的真實與感悟,所有的明媚與憂傷。
愛如水一般蔓延,浸過你的神經,
劃過你的指尖,溫柔地撫過你敏感的心。
多多少少也要寫點關於他的文字,零零碎碎記下自己的心路歷程,
別讓心情在歲月中灰飛煙滅,雲消霧散。
不求深刻,但求簡單,記下活在你的世界中的他。

如果你喜歡了一位男子,
請你一定認真地喊一遍他的名字,
用含糊的、哽咽的、明朗的、虔誠的、溫柔的、寵溺的聲音。
在每一個平常的日子裏,在每一個心慌意亂的瞬間,
在每一個患得患失的歎息間,在每一個幸福感動的暈眩間,
在每一個想念他的夜晚,輕輕喊他的名字,
認真地發好每一個音調,屏住呼吸讀出,
一個念頭升起又落下,道出刻骨銘心的覆水難收。

如果你喜歡了一位男子,請一定為了他更好地學會生活。
那個已經慢慢滲入你生活點滴的男孩子
那個使你常常熱淚盈眶的男孩子,
那個笑容乾淨而甜美的男孩子,
那個無論如何長大你始終只願叫他孩子的男孩子

你在最美麗的時刻遇見了那個最優秀的男子,
但是上帝沒有讓你們彼此相遇。
他在那個最絢爛的舞臺,光華交匯,歌舞昇平,絕世華麗;
而你在最普通的街頭,行色匆匆,人頭湧動。
兩點之間的距離僅僅是思念,別無其他
仿佛觸手可及,卻遙不可及。

如果你愛他,請你也為他好好尋找自己生活的支點,
不要為他迷失了既定的軌道,
關掉電腦的片刻回歸平靜,擔當起原來的角色,從哪裡來到哪裡去。
因為你深愛的他是一個如此心高氣傲的人,
他用力詮釋著自己的不甘心,用力將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,
所以你也用盡全力愛著他。
因為愛他就等於愛著你自己,
愛著因為他而變得更加溫柔的自己,
愛他,是本性,是註定,是天然。
要對得起自己的人生,就要儘量給別人的人生添加美好的成分,
拼命地挽留自己遇到的美好的東西,拼命挽留。
他一樣,你也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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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 (以下幣值為人民幣)
  最近聽到最多的評價就是你們都是瘋子
  估計好多親也是這樣的吧....
  有時候也會想想??我們是真的很瘋麼???
  我知道很多時候我們很砸錢,花2000多塊買張門票去看一場2小時的演唱會真的很“燒包",花好幾百塊,買好幾張一模一樣的韓國原版CD支持他們,也很“奢侈”。
  但是,這將成為我最珍貴的回憶,而這種回憶是以後用多少錢都買不來的。那些在現場時的呼喊、那些歡笑、那些淚水,都會永遠定格在那一瞬間,成為有一天我“老”去後永遠的紀念。那些為他們做事時“瘋狂”的心情,也是如此美好如此喜悅。如果錯過了,也許在以後的日子裏會追悔,會遺憾。  
  很多人說,我喜歡XX歌手的歌,但演唱會,只有瘋狂的“飯”才會去。
  他們覺得他們這樣說的時候很清高、很棒。好似去了現場的人,只是低級瘋狂的人。但他們一定從沒想過他們錯過了什麼。“現場、舞臺”是一個歌者與聽者最接近的時刻,我指的是“心”的貼近,那種“我懂你”的貼近。演唱會也好,交響音樂會也罷,都是如此。看一次現場,遠比聽100遍CD來的有趣。但是為什麼?從沒有人說,去聽交響音樂會很瘋狂?
  1215的現場,也許是3年內最後一次看六個人的舞臺了,324我現在想都不敢想,只能順其自然了。假期、錢、票都是問題。
  我知道即使他們離開,他們的舞臺也會一直在我們心裏延續,但是,卻無法甘心承認我們即將面臨的、斷裂的空白。
  趁可以看的時候多看一眼吧。別在以後我們拼命挽留,卻終究失去時,才後悔。別給自己機會說,那時候。我不曾用盡全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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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niellesy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